如何签定合法有效的销售合同
顾客购物请要求商家签定蓝景丽家统一使用的销售合同,签定销售合同前要认真审阅销售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为了保障销售合同的合法有效性,请您务必与商家达成一致后再签字确认。已签定的销售合同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请您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蓝景丽家收银台统一收银
蓝景丽家执行统一收银制度,即买卖双方在市场内发生的现场交易额由市场统一代收。蓝景丽家统一收银机打单据和《蓝景丽家家具建材销售合同》是购物凭证,请您妥善保管,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到市场收银台认证合同。
环保问题
根据《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您在选择内墙涂料、人造板制品、地毯及相关材料、胶粘剂、壁纸、溶剂型木器涂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木家具等产品时,可以要求商家提供含环保指标的质量检测报告,家具类商品须提供《家具使用说明书》。
色差与图案问题
实木制品和天然石材等商品因自然生长,存在自然色差、纹理不同是不可避免的,不属于质量问题;真皮及革制品、瓷砖等不同批次的产品略有色差也属正常现象,不属于质量问题;艺术玻璃的图案比例、人工色差与样品略有差别属正常现象,不属于质量问题。
安/铺装问题
购买商品由卖方负责安装的,安装所需的零配件由卖方提供,有偿安装服务费由买方承担;如买方坚持自己提供零配件或自行安装,则安装后出现问题而在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上无法分清责任时,只能视同安装责任。定制产品安装标准执行《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非质量问题换货退货
1、消费者购买的标准商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含30日),商品保存完好,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都可凭市场统一销售合同及购物机打小票办理换货退货,但买方需承担货物的运输费、包装费,有事先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运费参照北京市搬家公司的费用标准,最高不超过400元,包装费按货款的3%计算,最高不超过600元,如双方有另行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2、定制商品(如橱柜、门窗、整体衣帽间、窗帘布艺、铁艺楼梯、定制家具等)及特殊定购的期货商品如果在消费者签订合同次日营业时间结束前无条件办理退、换货手续,超过此时间范围的视同买方违约,按《合同法》第115条执行。
质量问题三包规定
1、家具、装饰材料有质量问题按国家统一“三包”相关规定执行。
2、玻璃制品、易碎商品等不在“三包”范围之内;
3、在质保期内,如无法确定是否是产品质量问题,须经双方认可的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对检测结果判定不合格的产品,买方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