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 动 细 则——大钟寺店
一、活动名称:快乐置家 网上送福 天天有奖
二、活动地点: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
三、活动时间:2008年6月7日至7月6日
四、活动规则: (电脑抽奖形式)
1、凡于活动期间,在蓝景丽家大钟寺店购买商品达到规定金额的顾客,凭当日购物合同和机打小票均可在商城大厅总服务台领取抽奖券,蓝景丽家工作人员将于6月8开始的每天上午11点邀请顾客在商城大厅参与抽奖及见证抽奖过程,抽奖顺序由低至高,由蓝景丽家工作人员组织监督。
2、购物当日领取的抽奖券可于次日下午3点在蓝景丽家网站(www.ljlj.cc)的首页上查询(且保留一周);商城大厅总服务台处也将每天张贴每周的中奖信息。
五、奖券领取标准:
(1)建材类: 当日购物累计1000~1999元,领取抽奖券一张
当日购物累计2000~2999元,领取抽奖券二张
以1000元为单位类推
(2)家具类: 当日购物累计2000~3999元,领取抽奖券一张
当日购物累计4000~5999元,领取抽奖券二张
以2000元为单位类推
(3)家装类: 当日购物累计5000~9999元,领取抽奖券一张
当日购物累计10000~14999元,领取抽奖券二张
以5000元为单位类推
六、每天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购物券2000元;
二等奖3名, 奖购物券1000元;
三等奖5名, 奖购物券500元;
四等奖10名, 奖购物券100元;
七、兑奖方式: 获奖顾客可于每天下午17:30前,凭中奖奖券、有效身份证、购物合同、机打小票,到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东侧一号办公楼二层收款处兑取相应奖项。兑奖有效期为七天(含中奖当日),过期按自动弃奖处理。
八、购物券使用:
凡中奖者所获得的购物券,仅限于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各收银台购买商品使用(美食城禁用),且不可兑、退现金,不找零。如消费金额超出购物券部分,由顾客另行以现金形式自理。购物券有效期至2008年7月20日,过期作废。
九、退货办法:
凡于活动期间,在蓝景丽家大钟寺店参加抽奖活动并获得奖项的顾客退货时(包含部分退货),在与厂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务必与厂商一同到本商城财务部退回中奖所得全部奖项或与奖项对应的等价值现金,经商城核实销售合同、购物小票后方可最终办理退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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