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 动 细 则
一、活动名称:2007靓装家居购物节——今夏家居大奖刮来惊喜连连
二、活动地点: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
三、活动时间:2007年6月16日——7月8日(截止7月15日,停止兑奖)(共23天)
四、活动规则:
(1) 凡于活动期间,在蓝景丽家大钟寺店购物满1000元以上的顾客,均可得到购物区所在收银台发放的 “抽奖刮卡”。
(2) 刮开刮奖区,凡显示为:“所中奖项”,即为中奖卡;可凭卡兑取刮奖区所显示的奖项;刮开刮奖区,凡显示为:“谢谢参与”,则视为无奖。
五、中奖卡兑奖规则及时间安排:
(1)刮奖:活动期内(截止至7月8日闭店前)消费者随时刮卡,即开即兑。
(2)兑奖: 消费者可于活动开始后,正常营业时间内(截止到7月15日),凭中奖卡、有效身份证、购物凭证至购物商城财务部兑取一至五等奖购物券;幸运奖可凭中奖卡、有效身份证、购物凭证直接在总服务台兑取(过期不予兑换)。
六、刮卡领取标准:(以一千元为单位类推)
当日购物累计满1000元,可领取蓝景丽家“刮卡”一张
当日购物累计满2000元,可领取蓝景丽家“刮卡”二张
七、奖项设置: (刮卡张数中奖率约27%;礼品数量有限送完为止)
一等奖10名, 蓝景丽家购物券2000元(税前)
二等奖30名, 蓝景丽家购物券1000元(税前)
三等奖50名, 蓝景丽家购物券500元 (税前)
四等奖300名,蓝景丽家购物券200元
五等奖900名,蓝景丽家购物券100元
幸运奖20000名,蓝景丽家标示毛巾一条或小方巾两条或投影钟一个或计算器一个。(四种任选其一)
八、购物券使用方法:(部分厂商未能参加本次活动,敬请顾客予以谅解)
消费者所得购物券,仅限于蓝景丽家大钟寺店灯饰厅、布艺厅、沙发床具厅使用,不可兑、退现金,不找零,撕毁、遗失不补,涂改无效。中奖顾客所持购物券在收银台付款时,视同等值现金,如消费金额超出购物券部分,由顾客另行自理。购物券有效期至2007年7月22日,过期作废。
九、退货办法:
凡于活动期内在蓝景丽家大钟寺店参加本次活动并获得奖项的顾客退货时(包含部分退货),务必与厂商一同到商城财务部退回全部中奖所得,或与所中奖项相应的全部等值现金;幸运奖请直接将奖品退回发奖服务台,经商城核实购物凭证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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