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一
名优家居商品特卖会
活动日期:4月23日—5日7日
建材3.8折起
家装8.5折起
活动二
一、活动名称:黄金周购物激情大奖 (电脑拍奖形式)
二、活动地点:蓝景丽家丽泽建材城
三、活动时间:2007年5月1—7日(早9:30—晚18:00,即拍即兑。)
四、活动规则:
(1)凡于活动期间,在蓝景丽家丽泽店购买商品达到规定金额的顾客,均可持销售合同在本商城总服务台参加电脑拍奖活动。
(2)凡拍出“所中奖项”,即可持盖有“奖项等级章”的销售合同在商城总服务台现场兑奖处兑取相应奖项;只拍出“谢谢参与”者,赠纪念品小方巾一个。
五、拍奖次数标准:
(1)建材类: 当日购物累计满1500元,可参加拍奖一次;
当日购物累计满 3000元,可参加拍奖两次;
以1500元为单位类推
(2)家装类: 当日购物累计满8000元,可参加拍奖一次;
当日购物累计满16000元,可参加拍奖两次;
以8000元为单位类推
六、拍奖、兑奖规则及时间安排:
(1)拍奖:5月1—7日,早9:30—晚18:00,消费者随时现场拍奖,确认奖项。
(2)兑奖:5月1—7日,早9:30—晚18:00,消费者凭中奖销售合同、有效身份证件、在商城总服务台现场兑奖处兑取相应奖项。
七、奖项设置如下:(全场拍奖次数中奖率约48%,奖品数量有限送完为止。)
特等奖1名, 奖价值3000元购物券(税前)
一等奖7名, 奖价值2000元购物券(税前)
二等奖14名, 奖价值1000元购物券(税前)
三等奖21名, 奖价值500元购物券 (税前)
四等奖35名, 奖价值200元购物券
幸运奖3200名,奖蓝景丽家标识毛巾一条或投影时钟一个
注:只拍出“谢谢参与”者,赠纪念品小方巾一个
八、购物券的使用:(部分厂商未能参加本次活动,敬请顾客予以谅解。)
1、 消费者中奖所得购物券仅限在发出购物券的蓝景丽家单店,参加此活动的厂商展厅内选购商品(餐饮除外)。
2、本券有效期内可视同等值现金消费,如消费金额超出购物券部分,由顾客另行自理。
3、购物券不可兑退现金,不设找零,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4、购物券有效期至2007年5月20日,过期作废。
九、退货办法:
凡于活动期内,在蓝景丽家丽泽店参加本次活动并获得拍奖奖项的顾客退货时(包含部分退货),在与厂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务必与厂商一同到本商城财务部退回中奖所得全部奖项或与奖项对应的等值现金,经商城核实销售合同方可最终办理退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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